• “空壳”农业公司赖账,法院“示范判决+高效调解”来破局

    190万元的猕猴桃货款有了着落

  •   近日,蒲江县法院通过“示范判决+高效调解”组合机制,成功化解一批果农与农业公司的股东出资纠纷系列案,让原本因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僵局的190余万元猕猴桃货款顺利落地,16名果农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既守护了群众“钱袋子”,也为涉农企业保留发展生机,以司法力量护航乡村振兴与营商环境优化。

    货款遭拖欠 执行遇“空壳公司”
      2022年,吕某等16名蒲江本地果农,与当地某农业公司签订猕猴桃收购合同。果农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将品质合格的猕猴桃按时交付给该公司,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某农业公司在收货后,迟迟未支付相应货款,仅向16名果农分别出具欠条,累计拖欠货款金额高达190余万元。多次催款无果后,果农们向蒲江县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蒲江县法院审理认为,对这16起案件分别作出民事判决,明确判令某农业公司向16名果农支付全部拖欠货款。判决生效后,某农业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果农们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全面财产查控发现,该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是一家“空壳公司”,案件一度陷入“终结本次执行”的困境,果农们的胜诉判决沦为“纸上权利”。
      为彻底解决问题,吕某等16名果农再次向蒲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农业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办法官经深入调查、抽丝剥茧,揭开了这家“空壳公司”背后的股权与出资真相。
      经查,某农业公司于2020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初始股东为李某某与某农业科技公司,分别认缴出资950万元、50万元,两名初始股东均未实际缴纳出资。此后短短数年间,公司股权历经多次转让,出资义务也随之反复变更:2021年11月,某农业科技公司将50万元股权转让给李小某;2022年10月,李某某转让490万元股权给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小某转回20万元股权给李某某;2023年7月,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全部股权转回李某某;2023年10月,李小某再将30万元股权转让给颜某某。最终,公司股东变更为李某某、颜某某,分别认缴出资970万元、30万元。直至果农起诉,两名现任股东仍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

    示范判决明权责 高效调解化纠纷
      面对16件案情相似、涉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的系列案件,承办法官摒弃简单就案办案思路,主动创新解纷方式,启动示范诉讼机制。法官从16起案件中选取案情最具代表性的一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以典型个案裁判明确同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与责任划分标准。该示范判决送达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为后续批量案件化解奠定坚实基础。
      示范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向各方当事人细致释法明理,清晰讲明股东出资义务与法律责任,引导双方从对立对抗转向协商和解。经过耐心沟通与多方协调,其余15名果农与某农业公司股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根据调解协议,股东颜某某、李某某分别在未出资的30万元、970万元范围内,对农业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小某在30万元转让股权范围内,对颜某某的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某农业科技公司在5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至此,16名果农被拖欠两年多的190余万元。
      廖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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