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失声明

  •   四川清正律师事务所辛红武律师于2025年6月5日因病逝世后,辛红武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遗失作废,执业证号:15114199910797375,特此声明。
      四川清正律师事务所
      2026年4月1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