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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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已于2026年3月16日依法受理了张霞的工伤认定申请(张霞身份证号:511121197612138626),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6)川1421工受55号《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地址: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大道二段45号605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6286536)领取上述文书,接受调查和上交举证材料,逾期视为送达和无举证材料。
      特此公告。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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