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塘县法院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

    受理案件次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   本报讯(四郎正呷)近日,理塘县法院发布一起反家暴典型案例,法院通过快速审查、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遭受丈夫家庭暴力的曲某筑起法律“防护墙”。这一案例彰显了司法对家暴“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也为反家暴维权提供了生动实践样本。
      2025年6月11日,曲某请求理塘县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丈夫桑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或接触。曲某告诉法官,桑某因脾气暴躁,多次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其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伤害。
      理塘县法院受理此案后,迅速启动审理程序。承办法官依法对申请人曲某的陈述及相关证据进行了审查,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曲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2025年6月12日,理塘县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桑某对申请人曲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桑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曲某。该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如被申请人违反禁令,法院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是理塘县法院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典型案例。法院在收到申请后,迅速作出裁定,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对人权的尊重。同时,该案的处理也反映了理塘县法院在实践中积极落实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司法手段为受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展现了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家庭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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