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筑牢预防屏障 守护“少年的你”

    ——从最高法工作报告看未成年人保护从“事后惩戒”走向“全程守护”

  • 本期嘉宾
    贺 威 天府新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刑事团队)一级法官
    蔡蕤洁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团成员
    贺海燕 成都大学法学院教师、四川省反家暴知识普及基地执行副主任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在这份沉甸甸的报告中,“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被置于重要位置,不仅重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更将目光投向更深层的“预防治理”。报告中的一组数据尤为亮眼: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4万人,同比下降1.8%。这是继2024年后的连续第二年下降。在“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下,数据为何能持续走低?当侵害有所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堵点又在哪里?为探寻未成年人保护如何从“事后惩戒”转向“全程守护”,本报记者采访了法学专家、一线法官及资深律师。

    数据之问
    1.8%降幅背后的喜与忧
      “这1.8%的降幅是非常积极的阶段性成果。”蔡蕤洁开门见山。在她看来,这一数据充分体现了最高法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持续发力,也说明“严厉打击+源头预防”的联动策略正在显现成效。
      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的法学专家贺海燕对此也持相同观念。她分析,这一降幅与检察机关公布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人数下降趋势相呼应,既体现了持续多年的从严打击态势形成了强大震慑,有效遏制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势头,也印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的落地成效,从源头减少了侵害案件发生。
      “但我们需保持清醒。”贺海燕话锋一转,“数据下降不代表侵害风险消失。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监护侵害、网络性侵害等,本身具有极强隐蔽性,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仍突出,叠加被害人顾虑等因素,实际发案数有可能高于审结数。”
      蔡蕤洁对此深表认同:“很多潜在的校园欺凌、情绪危机、早期危险行为仍未进入司法视野,被学业压力暂时掩盖。对法律人而言,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我们更应追求的目标是让矛盾在萌芽阶段就被化解,让孩子在困境中就能得到帮助——提前干预一个孩子的心理困境,纠正一次冲动的苗头,就是挽救一个家庭,避免未来更多悲剧。”

    新挑战
    网络诱发性凸显,低龄临界风险攀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受访者都不约而同地谈到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新特点,这些新变化对预防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贺海燕将其概括为三大突出新特点。一是网络诱发性愈发明显。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欺凌衍生犯罪占比持续攀升,未成年人易被不良网络内容诱导、被犯罪团伙裹挟,犯罪呈现跨区域、隐蔽化特征。
      二是低龄临界风险凸显。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向刑事犯罪转化的苗头突出,冲动型暴力犯罪、校园欺凌衍生犯罪时有发生。2025年,全国法院对多名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符合法定追责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判处重刑,相关案件被最高法纳入典型案例发布,凸显了对低龄恶性犯罪的依法惩戒与警示导向。
      三是团伙化与激情犯罪并存。既有临时起意的暴力冲突,也有组织化的盗窃、斗殴等犯罪,受不良社交圈影响显著,个体纠偏难度大。
      从律师实务视角出发,蔡蕤洁也认同这个观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网络化、情绪驱动、校园矛盾衍生化的鲜明特点——不少涉罪行为源于校园小摩擦、网络舆论裹挟或家庭情绪积压,在冲动下升级为违法犯罪;同时,低龄涉网犯罪如帮信罪、网络欺凌犯罪有所增多,孩子对行为的法律边界与后果认知仍较模糊。”

    新探索
    从家庭源头防范,以创新机制破题
      面对新挑战,我省的司法实践正在探索新路径。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源头在家庭、关键在监护。”贺威告诉记者,在家事审判领域,他们始终紧扣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犯罪预防端口前移,构建起以家事调查、家庭教育指导、判后回访、监护监督为核心的全链条预防体系。
      “我们创新推行家事调查官制度,委托专业机构深入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场景,全面掌握孩子真实意愿、成长环境与监护状况,避免仅凭书面材料作出裁判。”贺威介绍,同步建立家庭教育告知与督促机制,对监护缺失、教育不当的家长及时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纠正不合理教养方式。
      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中,父母多次变更抚养权,导致孩子的生活长期动荡。天府新区法院启动家事调查,精准捕捉到孩子对稳定环境、规则边界的核心需求,依法裁判由父亲抚养,并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该案的办理,既守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通过规范监护行为,从根源上降低了未成年人因失管失教引发违法犯罪的可能。实践证明,这套源头预防机制,有效修复了家庭功能,夯实了未成年人成长根基。”贺威说道。
      放眼全省,四川法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亮点纷呈。贺海燕特别提到成都中院少年家事庭深耕多年打造的“豌豆荚”司法保护品牌,“该品牌统筹全市22家基层法院形成联动保护矩阵,深化推进涉未成年人刑、民、行‘三审合一’融合审判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少年家事审判融合改革,打破了传统审判壁垒,实现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的全流程覆盖。”
      更值得关注的是,绵阳、泸州等多地法院也打造本土化少年审判特色品牌,全面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取证、全方位保护,也通过案件办理深挖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问题,推动前端预防治理。“四川法院的诸多创新,核心都是打破司法办案与前端预防的壁垒,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从个案处置向系统治理延伸。”贺海燕评价道。

    新痛点
    分级干预遇阻碍,信息壁垒待打破
      尽管实践探索成效显著,但预防与治理衔接的痛点依然存在。
      “预防与治理衔接的最大痛点是分级干预遇到阻碍。”贺海燕直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重新犯罪预防的分级干预制度体系,但实践中仍存在“重事后惩治、轻事前预防”惯性,司法、家庭、学校、社会间存在信息壁垒。
      学校发现学生有逃学、暴力倾向时,未及时通过公安或未保平台共享信息,错过“临界干预”窗口期。“此外,临界干预的责任边界、衔接流程不清晰,针对临界未成年人的专门教育资源覆盖不足、心理矫治等专业服务供需不匹配,部分未成年人在不良行为萌芽阶段未得到有效干预,最终滑向犯罪。”贺海燕说道。
      蔡蕤洁从实务角度补充道,目前的核心挑战在于全人教育供给不足:“学业压力下,法治教育、品格塑造与心理健康引导常被弱化,学生遇到矛盾时缺乏科学化解路径。家庭监护、校园预警与社会支持的联动尚不够紧密,导致小纠纷易演变为大冲突。本质上,我们仍需进一步强化‘事前预防’的常态化机制。”

    新路径
    加强协同机制,构建治理闭环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司法机关“单打独斗”可以完成。如何构建更高效的多方联动治理闭环?
      “必须推动司法、家庭、学校、社会四方协同发力,破除信息壁垒、责任壁垒、力量壁垒,构建无缝衔接、同向发力、全程守护的治理闭环。”贺威介绍道,法院下一步将深化信息共享、风险预警、联合帮扶三项机制,司法机关及时通报涉未成年人案件信息,学校、社区实时反馈成长动态,家庭主动接受指导监督,实现对未成年人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
      贺海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阐释:“核心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六大保护’协同机制,紧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级干预规则、家庭教育促进法监护责任条款的法定要求,建立常态化跨部门联动机制,整合各方数据,实行风险分级预警,明确责任边界与衔接流程,打破信息孤岛与责任断点,构建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
      贺海燕建议,司法机关要发挥法治引领和枢纽衔接作用,不能止步于个案办理,要将办案中发现的监护缺位、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校园管理漏洞等线索,通过强制报告衔接、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同步推送至教育、公安、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实现司法干预与前端预防的无缝衔接,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蔡蕤洁则从律师界角度提出具体建议:“在全国中小学推行‘法治+品格+心理’三维全人教育与校园矛盾早干预机制。”她进一步解释道,要将法治课、心理健康课、品格教育纳入必修课,用真实案例、情景模拟替代枯燥宣讲,让孩子清晰知晓欺凌、暴力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学会用理性、和平的方式化解矛盾。
      从数据之问到新挑战,从创新探索到现实痛点,再到路径展望,一幅未成年人保护的全景图正徐徐展开。当司法之手、家庭之爱、学校之教、社会之力紧紧握在一起,我们相信,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李玮婧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刘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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