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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老人痛失至亲 检察司法救助纾解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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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多亏检察院救助2万元,这个春节我们过得更舒畅了。”近日,天全县仁义镇大田村的油菜花开得正盛,高大强(化名)对八旬母亲李和珍(化名)说。
2023年11月,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这个农村家庭的平静。李和珍的丈夫被一辆摩托车撞倒,经抢救无效离世。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29万余元,但对方仅支付近7万元后,便不再支付剩余赔偿款。因肇事方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执行。李和珍患有多种老年疾病,还被确诊为膀胱癌,每月1000余元的治疗费、药费,成为这个家庭的沉重负担。
“老父亲被撞离世,给全家带来精神打击,老母亲又重病缠身,我只能在家种地、照顾母亲,根本没法外出打工。”高大强无奈叹息。天全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李和珍家庭的特殊困难,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得知有司法救助政策时,我都不敢相信,没想到检察院会主动上门帮我们。”高大强回忆道,他于2025年8月向天全县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为核实情况,天全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深入大田村实地走访,调取判决书、终结执行文书、村组贫困证明等证据,详细了解李和珍老人的病情及其家庭收支情况。“老人既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又因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承办检察官介绍,在查明事实后,天全县检察院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决定给予李和珍2万元司法救助金。
检 察 官 说 法
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符合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等情形,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