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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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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OAMC川-2026-A-01-001
致:借款人: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
担保人:金科置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置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1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COAMC川-2026-A-01-001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将其依法享有对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包括:对借款人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享有的贷款本息、相关费用等债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转让方、以及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受让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此要求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