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

    严肃惩治司法腐败 主动抓主动查

  • ● 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 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 要加大对司法作风突出问题的纠治力度
    ● 要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
    ● 要用好家庭助廉机制
    ● 要严肃惩治司法腐败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魏丹)25日,2026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2025年全省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情况,总结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部署2026年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面临不小挑战,要时刻保持“两个清醒”,以“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的清醒坚定,纵深推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要求,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加大以案倒查力度;要加大对司法作风突出问题的纠治力度,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督察;要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注意发掘和培树身边的正面典型人物和案事例;要用好家庭助廉机制,建立健全政治家访、干警家属座谈会、干警家属开放日等制度机制;要严肃惩治司法腐败,既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同时也要发挥组织核查威力,主动抓、主动查。
      会议指出,要围绕“管案”强化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推动督察与审管融合,严格落实合议庭成员轮换制度;要聚焦风险防控,用好司法行为风险防控系统,推动“人管”与“技管”有机结合;要用好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内部审计等监督手段,用足“第一种形态”,强化对重点人群监督;要围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强化督责与追责协同。
      会议提出,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责任落实是关键,各级法院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要知责、担责、履职,“关键少数”要切实发挥关键作用;要统筹监督力量形成合力,强化系统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中基层法院一体化督察工作机制;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对下指导督促,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机制,中级法院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省法院副院长吴涛主持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省人大代表王小莉,省政协委员张焰刚、刘宁3名省法院特约监督员列席。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至各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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