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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温情守护“老有所养”
农家小院里的特殊家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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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儿子我不要了,我要跟他断绝父子关系!”老父亲一声痛心疾首的呼喊,家庭矛盾一触即发。当亲情被失望与争执冰封,法律如何唤醒血脉中的温暖?近日,旺苍县法院木门法庭的法官与工作人员,带着法理与温情,敲开了这户人家的门……
当事人罗老汉夫妇,年事已高,体弱多病。育有六名子女的他们,本应享受儿孙绕膝的幸福晚年,却因赡养问题深陷痛苦。多年来,两名老人与二儿子一家因生活琐事摩擦不断,争吵愈演愈烈。长期的积怨在一次激烈的冲突中达到了顶点,心力交瘁的罗老汉情绪崩溃,喊出了“断绝父子关系”的气话。这句话,像一根刺,深深地扎进了所有人的心底。
了解到两名老人行动不便且家庭矛盾激烈,木门法庭决定启动“上门调解”机制,让调解工作在这个充满纷争却依然是“家”的地方展开。
法官谢倩并未急于求成,而是让一家人围坐一堂,耐心倾听每一方的陈述。透过罗老汉夫妇痛心的指责、罗老二委屈的诉说,以及其他几名子女默默抹去的泪水,谢倩看到家庭矛盾背后隐藏的是一家人对于亲情的渴望、对和谐家庭关系的向往。
谢倩首先向各方阐明,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因为父母气话或家庭矛盾而免除。同时,她也引导子女回忆父母养育之恩,体谅老人年迈体弱、渴望安宁的心情。“今天我们来,不是来‘判’的,是来帮你们一家人来‘谈’的,找到一条能让二老安度晚年、让你们也能安心尽孝的路。”谢倩恳切的言语,让在场子女的神情逐渐缓和。接着,法庭工作人员针对老人居住环境、生活照料、医疗负担、费用分摊等具体问题逐项协商。经过数个小时反复、耐心的沟通,最终,一个更符合家庭现状、更利于老人生活的方案得到了全家人的认可:两名老人随长子罗老大共同生活,由罗老大主要负责日常起居照料,其余子女每人每月向两名老人支付300元生活费,医疗费则由六名子女均摊。一家人就赡养安排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
这场设在农家院里的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纠纷,免去了老人奔波之苦,更通过面对面的沟通,疏解了心结,让法律的准则与亲情的呼唤在这个小院里同频共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法 官 手 记
家事矛盾,尤其是赡养矛盾,往往剪不断理还乱。法庭这次采取上门调解的方式,深入纠纷发生地,零距离倾听诉求,目的就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司法不止于坐堂问案,更在于主动服务、温情解纷。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能够唤起更多人对孝老敬亲传统的珍视,让每一名老人都能在亲情的呵护下,安享幸福晚年。 (旺苍县法院木门法庭法官 谢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