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换商家收款码还跨省作案

    “隔空”盗财获刑

  •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成都某市场内的商家接连发现,顾客扫码付款后自己却没收到钱。原来,商家摆放在摊位前的收款二维码早已被一男子“偷梁换柱”,该男子迅速被公安机关挡获归案。近日,彭州市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向某某犯盗窃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等一下!你刚才买东西没有给钱吗?”“我确实扫二维码付了,这是付款记录。”某日的凌晨,四川濛阳雨润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的蔬菜批发商王大姐遇到一件怪事,顾客明明已扫码支付,自己的收款账户却毫无动静,查看顾客支付记录后,王大姐起初并未多想,可核对收款账户流水后才发现,自己忙碌一天竟分文未进账。王大姐仔细检查自家摊位上的收款码后才惊觉收款码早已被人替换,顾客支付的钱悉数进入了陌生账户。无独有偶,王大姐周边多家商户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众人连忙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原来,有多次盗窃前科的向某某出狱后因经济拮据,重操旧业干起了“老本行”,妄图靠替换收款码实现“躺着收钱”。他提前租赁了微信号,凌晨伙同他人(另案处理)来到该农产品交易中心,用事先准备好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悄悄覆盖了多家商户的收款码。尝到甜头后,向某某又在半个月后前往广东省中山市一农产品批发市场故技重施。经统计,两处市场内的商户共计被盗1347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结合向某某系累犯和自愿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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