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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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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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成武玉调字【2026】第002号
玉林南路13号2栋3单元13号:
你(单位/个人)在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路13号2栋3单元13号楼顶(地址)修建(使用)的建(构)筑物,因现场未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能向执法人员提供合法批准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请你(单位/个人)于2026年1月9日16时前,带上以下材料到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武侯支队玉林行政执法大队(办案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成科路6号)接受调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建设工程设计图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不动产权证(包括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批准文件或权属证书;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授权的权限范围、事宜等);
□企业营业执照;
□其他能证明建设合法性的证明材料;
□ 。
以上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接受调查的当事人应为涉嫌违法建设个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违法建设的受益人。
当事人因故不能接受调查的,所委托人员必须持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接受调查人员的陈述视为委托人的意思表示。
若逾期未接受调查,不影响案件的调查。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处理。
联系人:唐辉 李耀
联系电话:(028)85539694
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