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棱县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置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无主资金的公告

  •   2025年9月25日,丹棱县公安局在侦办赵某某财物被电信网络诈骗案过程中,现场查获现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经查明:上述现金系犯罪嫌疑人根据境外诈骗集团指令,前往成都市金牛区某公共厕所工具房内接收的诈骗资金。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暂未查清该笔资金归属人。
      为查明案情、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维护潜在受害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涉案资金基本信息
      资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
      查获时间:2025年9月25日
      查获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某公共厕所工具房内
      关联案件:赵某某财物被电信网络诈骗案
      二、权利主张要求
      现寻找该笔资金的合法所有人或权利人。请主张对该笔资金拥有合法所有权或相关权利的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以下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认领手续: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主张权利的书面申请,需详细说明资金情况、来源及主张依据;
      3.能够证明对该笔资金享有合法所有权的相关证据材料。
      三、权利主张途径
      联系单位:丹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联系地址:丹棱县齐乐镇大雅路56号
      联系电话:028-37261122
      联系人:黎警官 15983307909;杨警官 18282461677
      四、法律后果说明
      公告期内,如有主张权利提供资料的,丹棱县公安局将依法审查核实,确认归属。
      公告期满后,若仍无合法权利人提出有效主张或主张依据不足无法查证属实的,丹棱县公安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依法将该笔资金上缴国库。任何单位或个人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冒领资金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相关人员见此公告后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丹棱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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