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 11 个月为企业挽回损失 9.56 亿元

  • (上接01版)
      我省出台《四川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挂牌督办工作办法》,对44件长期未结的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四级审查+挂牌督办”,推动积案快速化解。在某运输公司不服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伤认定案中,因涉及牵引车与挂车分属不同公司挂靠的复杂责任认定问题,导致争议拖延近半年。经挂牌督办,行政复议机构厘清两车在运营中属不可分割的整体,相关挂靠公司均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最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撤销原认定,该案从督办到办结仅用14天。目前,44件挂牌督办疑难案件已有30件成功办结,难案督办成效明显。

    实质化解
    寻求涉企争议“最优解”
      坚持“调解优先、实质化解”原则,我省着力定分止争,推动行政争议实现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根本性转变。
      针对涉企案件存在深层诉求的情况,我省全面推行穿透式审理,精准识别企业核心争议,推动一揽子实质化解。在某乳业公司不服某县政府土地收回决定案中,行政复议机构穿透程序争议表象,准确“把脉”企业担忧投资风险与政府期待产业落地的双重诉求,通过搭建协商平台,推动政企达成“政府出资建厂、企业租赁运营”的合作模式,成功化解行政争议,并为地方财政年创收730余万元,带动周边牧民年增收2000余万元。
      我省创新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专业调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的“1+3+N”复调对接机制,今年以来,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涉企行政复议案件991件。在某建筑公司不服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处罚案中,行政复议机构紧扣岁末农民工工资支付关键节点,将解决欠薪问题作为核心,经协调,建筑公司支付约50万元农民工工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降低罚款金额,最终实现“欠薪全支付、处罚依法调、争议实质解”,成为我省岁末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典型范例。

    标本兼治
    提升涉企治理新境界
      我省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实现从“个案监督”到“规则之治”的跨越,构建“个案办理—类案规范—制度优化”的递进式治理路径,着力形成“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辐射效应。
      今年以来,我省持续发布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30个,针对涉企执法中存在的执法程序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小过重罚等问题,通过案例指导形式规范办案尺度。例如,某蔬菜店因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利润仅22.5元却被罚款2000元,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处罚明显不当,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减免罚款,确立了类案处理标准。此举使相关领域行政复议纠错率同比下降8%,彰显了案例指导的实践价值。
      聚焦执法环节共性难题,全省制发55份复议意见书,着力推动执法标准统一与程序规范。在某建设公司不服某市城管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中,行政复议机构纠正了该部门仅凭注册账号信息雷同即“视同串标”的扩大化认定,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明确了招投标领域“前期注册”与“具体投标”的主体权责边界,进而推动26件同类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实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强化对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我省共审查各类涉企规范性文件21份。例如,在申请人不服某市有关部门不予行政许可案中,行政复议机构发现阻碍审批的关键在于当地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文件中“原则上不得在建筑临街面设置电梯”的刚性规定。在查明该文件正处于修订窗口期后,行政复议机构主动指导行政机关修改相关表述,使之更具有灵活性和操作性,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行为,有效保障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走进民营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活动。成都市行政复议机构充分利用“民企会客厅”平台,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助企惠企活动,累计举办20期,覆盖162家企业,及时回应企业诉求110件。
      四川行政复议工作以系统化的创新实践,将法治力量转化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持续为全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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