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赤业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9月18日受理了陈明兰(身份证号:513426197010135620)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我局与你单位多方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2025) 川0411工受210号)。该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视为送达后15日内,逾期不举证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联系电话:0812—2903562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