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近日,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农村道路开展巡逻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辆由资阳市雁江区杨柳场镇驶往迎接场镇方向的川G号牌轻型栏板货车已达报废标准,请立即组织拦截。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行动,在雁江区351国道将该嫌疑车辆截获。
经查,驾驶人陈某某所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确属报废机动车。民警现场对陈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阐述了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的严重安全隐患及危害,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扣留其驾驶的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阳公安交警提醒,报废车辆安全机件失灵,隐患巨大,犹如“移动炸弹”。请广大驾驶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到期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切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