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贤 风 (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511025198207142538)、唐斌(公民身份号码:511011198104207433):
本委受理你们与易忠华、四川义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西市劳人仲案【2025】6、8号仲裁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视刘贤风、唐斌撤回仲裁申请。请你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不到,本决定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