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周葱
近日,某律师反映,他代理的一起股权纠纷案连续两天收到了两份结果相反的判决书,前一天还是原告胜诉,第二天则是原告败诉。对此,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主审法官表示,第一份是判决书初稿,系因工作人员疏忽而误发给原告,第二份才是该案的生效判决书。该事件很快在网上引发热议。
判决书作为司法裁判的最终呈现,承载着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直以来,我们听闻过判决书出现文字差错的情况,可此次相隔一天发出的两份判决书结果竟完全相反,实在是闻所未闻。尤为离谱的是,第一份未盖公章的判决书,居然能通过官方平台发送到当事人手中,这无疑将该院内部文书管理流程的漏洞暴露无遗,整个流程如同虚设,毫无严谨性可言。
不管主审法官如何多次诚恳道歉,司法公信力遭受损害已成既定事实。这起股权纠纷案件,牵涉原告、被告巨大的经济利益。两份天差地别的判决,不免给人一种司法判决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不良印象。
网友纷纷质疑:涉事法院仅仅只是在程序上出了差错吗?整个审判过程是否真正做到了公正公平?舆情已然形成,这些疑问尖锐且不容回避,有关方面必须作出回应。毕竟,司法审判本应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坚实防线,不容侵损。
值得肯定的是,目前,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已迅速发布情况通报并介入调查。我们迫切期待调查结论能早日出台,秉持着不枉不纵的原则,给公众一个清晰、明白的交代,以维护司法的尊严与权威。同时,这一事件也为各地法院敲响警钟,务必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司法文书的审核、流转与送达等一系列流程,杜绝此类荒唐事件再次发生,让司法公信力重新坚实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