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嘉宾步入永丰村高标准农田考察

“稻田边的法庭”巡回审判现场

“法律知识铺”吸引众多群众驻足参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文 张磊/图
晨雾中的永丰村,“天府粮仓”核心区的万亩稻田翻涌着绿浪。村民们忙碌地穿梭于待插秧的田块间,智能化农机精准作业的轰鸣声与高铁飞驰而过的呼啸声交织成曲,奏响现代农业与法治文明的和鸣。
6月6日,在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重要指示三周年之际,“牢记嘱托·法护粮安”——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媒体行活动走进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在拔节生长的稻田间,探寻新时代"天府粮仓"建设的法治答卷。
循迹 良田里长出法治“硬道理”
三年前那个盛夏,习近平总书记走进永丰村试验田俯身察看水稻长势的身影,已成为这片土地最珍贵的记忆。“严守耕地红线”“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殷殷嘱托,如今正化作田垄间的生动实践。在全国人大代表、永丰村党委书记李雪平带领下,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重走考察路线。
“永丰永丰,永远丰收!”李雪平至今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对村名的点赞。这个被寄予美好期许的村庄,如今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400亩,其中连片规模种植3400亩,是全省标准化程度最高的高标准农田示范模板之一。去年,永丰村创下粮食总产量超4600吨,最高亩产达863公斤的好成绩。更令人欣喜的是,通过96%的耕地流转和就近务工模式,村民人均收入3.12万元,“丰收”二字正在这里实现从产量到收入的多元诠释。
李雪平指着眼前的稻田说:“这片良田里长出的不仅是金黄的稻谷,更是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硬道理’。”他介绍,在粮食生产过程中,村民经常会遇到涉土地确权、基本农田保护、购买使用假冒种子等方面的问题,如何避免越权用地、违法用地,以及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些揪心事都有法官提供“法治良方”。在永丰村,眉山法院创新打造的“法护粮仓·沃野天府”工程,通过“1+5”司法保护实践模式,把巡回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将智慧便捷的“一站式”服务送到“家门口”,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
“稻谷收割后,这些土地还将轮种蔬菜,为‘东坡泡菜’提供优质原料。”作为“中国泡菜之乡”的龙头企业代表,省人大代表、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补充道。近年来,眉山法院把“法治链”从田间一直延伸到生产线——从蔬菜种植涉及的农资采购,到泡菜加工涉及的劳务合同,都有法官上门“把脉问诊”。“在法院的精准服务下,员工法律素养显著提升,企业合规经营能力增强,法律风险有效降低。”丁文军说,“这项司法服务让我们涉农企业实实在在受益。”
答卷 三项行动织密司法“保护网”
“三年来,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29亿余元。2024年,眉山粮食播面299万亩、产量128万吨,全市耕地总量‘四连增’、违法占用耕地‘四连降’。”活动中,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用一组沉甸甸的数据,展现了眉山法院护航“天府粮仓”的三年成效。
在“司法护粮”方面,眉山法院建成全省首批“天府粮仓”司法保护基地,启动“天府粮仓”巡回办案点、“天府粮仓”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涉农案件专业法庭、“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补植复耕”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构建起以基地为支点、以机制为重点的“1+5”司法保护体系;纵向建立省高院、市中院、县(区)法院三级法院,以及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司法服务站点的同频联动格局,横向建立衔接成都、德阳、绵阳、乐山、雅安、眉山、成铁等7家中院的成都平原“天府粮仓”核心区司法保护联盟,并健全法院、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司法保护网络;推行涉耕地、种业、农资等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建立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开展“眉州利剑”等涉粮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建立“全链条”司法服务机制,挽回涉农资金1.45亿元,平均审理时间同比缩短42%,实现“快立、快审、快执”。
在“司法助农”方面,眉山法院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滥伐林木、生产销售假农药等犯罪82件,实现复垦复绿5000余亩,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景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修复耕地230余亩,办理涉农企业破产案件4件、盘活闲置耕地3200余亩;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农产品购销等涉农纠纷368件,妥善审理保护乡村投资者、乡村旅游从业者合法权益等案件54件,支持保护“东坡大米”“丹棱柑橘”等农产品商标;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审理涉农业机械化设备及农业物流领域纠纷案件46件,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34份,“府院联动”化解涉农业发展纠纷128件。
在“司法兴业”方面,眉山法院建立涉耕地、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探索眉山市涉农纠纷案件集中管辖,在粮食主产区设置12个涉农巡回审判点,构建“稻田里的法庭”专业化审判机制;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研究成果应用于涉农案件审判模式改革、证据认定方式等领域;健全“法院+田长制”“法院+林长制”“法院+河长制”联动机制,完善惩罚性与修复性有机结合的涉农案件司法保护机制,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眉山实践”相结合,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覆盖全市510个行政村,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实现超过80%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
探路 法律条文在乡土“生根发芽”
“土地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荒了肯定不得行。”……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随着庄严的法槌声敲响,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的一起涉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吸引村组干部、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早早到场旁听。
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签订合同,约定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主要用于粮食种植。土地流转后,冯某某不仅拖欠租金,还任由部分耕地撂荒,联合社不得不组织复耕,将冯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8万余元及违约金,并支付种植费用4.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
作为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开庭前,东坡区法院富牛法庭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案涉耕地现场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庭审中,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被告冯某某是否应支付补种费用及利息。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宣判: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
“土地流转不是一租了之!”宣判后,郑洋洋就地开起普法课:“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流转耕地经营权时,既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一旦出现耕地撂荒、闲置、‘非粮化’等情形,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旁听的种粮户恍然大悟:“原来租地不种也要吃官司,这课补得及时!”
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点评道:“这种开在‘稻田边的法庭’,将晦涩的法律条文化作田间地头的生动实践,让‘耕地保护’不再是一句口号。法院通过选取撂荒耕地等典型案件进行现场审理,既彰显了‘耕者有其责’的法治原则,又实现了普法教育润物无声的效果。”他特别透露,该校正与眉山中院合作共建涉农领域专家库,为涉农案件的审理裁判提供专业支持。
据悉,“稻田边的法庭”将覆盖眉山所有粮食主产区,依托12个涉农巡回审判点,实现司法服务直抵田间地头,让法律条文在乡土“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风禾尽起,盈车嘉穗。阳光下,巡回法庭的法徽与绿色稻浪交相辉映,绘就出一幅新时代“天府粮仓”的法治丰景图。李雪平望着无垠的绿野憧憬:“希望法治与稻浪共同生长,把示范基地建成‘优质稻’和‘法治种’的‘双高产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