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都景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蔡成凯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一案(九劳人仲案〔2025〕1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7月23日9时00分在九寨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政务中心6号楼3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九寨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