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因性价比高等原因受到很多购车者的青睐。然而,有一些卖家隐瞒车辆瑕疵、篡改车辆里程数,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湖北省谷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支持了原告请求判令撤销合同、合同无效,被告返还购车款的诉请。
相某欲购买一辆二手车,经人介绍后打算在二手车商张某处购买某品牌车辆。因相某身处外地,遂添加张某微信,询问张某案涉车辆过户的次数及行驶的里程数。张某称该车辆仅过户2次,行驶里程只有6万多公里,价格十分划算,仅需 10万元,其通过微信向相某发送了多张该车辆的照片。相某看到报价后十分心动,便和张某在微信上确认了购车合同并向张某支付定金4万元,双方约定相某收到该车辆后支付尾款6万元。随后,张某通过物流将该车辆托运至武汉交付给相某,相某向张某支付尾款6万元,接着,张某将购车合同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一同邮寄给了相某。然而,相某收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后,发现该车辆过户次数竟然高达12次,且行驶里程为9万多公里。相某要求张某退还购车款,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相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销双方合同、合同无效,张某退还购车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相某与张某就某品牌二手车购买事宜达成合意,并签署正式合同且实际履行,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经查看相某提供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该车辆,该车变更登记过12次,行驶里程为9万多公里。但张某在将二手车出售给相某的过程中称该车只变更登记过2次、行驶里程只有6万多公里。张某的行为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合同可撤销,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双方均服判息诉。
据人民法院报 丁俐 徐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