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捷恩斯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段开德已向我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受理。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成都市劳鉴2024年43743号)。本局经邮寄送达与你公司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成都市劳鉴2024年43743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一楼8号窗口,联系电话:028-84935953)领取《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成都市劳鉴2024年43743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