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阳照农家,圆桌来庭审。“现在我宣判……”18日,在蓬溪县文井镇白马村冯某某家门口,随着审判员一声庄严宣判,由一张圆桌几个凳子临时组建成的“法庭”,在暖阳下完成了它最神圣的使命。
这起家门口的圆桌审判案件源自一桩危险驾驶事件。今年12月,蓬溪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冯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并向蓬溪县法院提起公诉。但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因家庭特殊原因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便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人家中进行庭审。当天,承办法官一行穿着法袍来到被告人家中。由于时间和条件所限,承办法官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向村民借来家中一张圆桌和几个凳子,按照法庭布局摆放审判铭牌,公诉人、书记员、法警等工作人员各归其位,组建完成临时法庭并完成庭审。杨勇 薛利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