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链城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超:
经查,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依法为黄勇申报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攀仁人社监令【2024】51号限期改正指令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限你公司在收到本指令书五日内依法为黄勇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将相关登记情况报送本行政机关(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宝兴路劳动保障大楼一楼103室,联系电话0812-2900613)。逾期不改正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拒不改正的行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本指令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