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流井法院执行局局长陈龙为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书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促执行

自流井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自流井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打击拒执犯罪
王淅 郭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文/图
执行,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的实现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对树立司法公信力和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以下简称自流井法院)紧紧围绕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树优赋能、提质增效”工作主线,按照自贡法院“红梅·利剑”执行品牌工作思路,持续推动执行难源头综合治理,更新执行工作理念,优化办案管理模式,不断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进。今年以来,自流井法院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为49%,同比下降11%,执行完毕率为54%,同比上升10%,终本率、实际拘留率等重要指标实现新突破。
抓前端治“未病”
深化执行纠纷源头治理
8月21日,自贡市首个乡镇“执前督促”工作站落户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自流井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龙,仲权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董登科为工作站揭牌。经当地党委政府推荐,自流井法院聘请熟悉当地情况且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社区退休书记作为人民调解员开展相关工作。该“执前督促”工作站的成立,旨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强化协作联动,切实解决辖区内的婚姻家事、相邻关系、小额债务、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真正做到从源头解决执行难,助推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
今年以来,自流井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持续开展执源治理,推动执行工作从“末端执”到“前端治”。强化财产保全引导,创新采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方式,今年以来,保全立案1080件,同比增长58%,保全到位5500余万元,其中,执前保全立案181件,保全到位400余万元。创新执行通知前置,将《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及责任告知书》与裁判文书同时送达,提前引导当事人自主履行。构建“谁承办,谁督促履行”模式,制定《执源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建立随案执行考核机制,将执行督促工作纳入法官工作量考核,机制建立以来,随案督促履行35件,履行到位180余万元。建立执前督促工作室,实行“一案一审查一调解专员”模式,对有履行意愿的当事人由调解专员加强约谈,促成和解,今年,执前督促364件,顺利调解89件,实际到位96万元。制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引》,积极主动与金融监管部门会商沟通,在全市率先建立“预查废”机制,避免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重复立案,减少程序空转带来的司法资源浪费,今年已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3份,开具《预查废证明》7份。
抓中端治“欲病”
做实规范管理提质增效
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确保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是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的重要环节。自流井法院扎实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流程监督,提高执行质效,促进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流井法院执行局由原有的19名执行干警扩充至28名,其中,35岁以下占比8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占比70%,很大程度改变了执行队伍力量薄弱、年龄偏大的局面。该院落实“四讲四改”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回头看”,聚焦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消极执行、违规终本等问题,严防执行廉政风险,坚决筑牢政治忠诚。
推进执行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出台终本结案、案款支付等规定,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自流井法院以交叉执行、执破融合、终本案件单独管理为抓手,成立“终本清仓”“交叉执行”工作专班,规范“执转破”操作流程,今年移送“执转破”案件4件,审结破产案件1件。
执行监管考核常态化。自流井法院制定了《执行指挥中心岗位流程操作指引(试行)》《执行流程节点监管实施细则》等制度9个,为执行监督管理和事务集约办理提供了规范指引。强化流程预警,每日提起24项节点监管,确保新收案件3日内网络初查、5日内案件分流、10日内完成执行通知。今年以来,发出各类节点督办500余件次,无关键节点超期,首次执行案件终本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8%。
抓末端治“已病”
攻坚克难兑现胜诉权益
6月20日上午,自流井法院无纸化公开审理了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自流井区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履职。经审理查明,2022年11月29日,自流井法院审理徐某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执行。其间,李某采取现金交易、使用他人微信账户收支货款等方式隐藏、转移财产,并采取故意在《当事人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上填写错误送达地址、拒收法院邮寄的法律文书等方式,拒绝报告财产情况。今年2月2日,自流井法院依法决定对李某拘留15日。拘留执行完毕后,李某仍拒收法院邮寄的法律文书,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直至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过举证、质证、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就犯罪事实和定罪量刑控辩双方都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法庭也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李某在法院指定辩护律师何某某的陪同下,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本次庭审当庭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庭审当天,自流井法院还通知了10余案的被执行人参与旁听,并在庭审结束后立即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经过执行法官充分释法明理,多名被执行人了解到拒执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和自身将要承担的严重后果,积极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5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全部义务,6案达成执行和解,到位金额56万余元。另有3名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相应义务,法院依法对2名被执行人进行了拘留,对1名被执行人进行了罚款,切实达到了“判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今年以来,自流井法院深化与公安临控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推动查人找物方式提档升级,今年以来,公安协助查找到案104人,化解执行难案82件,同比增长58%。开展“暖冬行动”等专项行动3次,组织晨、夜间行动6次,执行到位2500余万元,强制搜查187人次,罚款2人,纳入失信225人次,实际拘留32人,实际拘留人数同比增长300%。扎实推进财产处置,穷尽措施处理在案财产,今年涉拍案件数同比上升22%,涉拍财产数量同比上升15%,所有拍卖标的物均在期限内完成交付。
自流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位初表示,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如我在执”司法理念,在基层治理中做深执行领域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规范化,巩固优质化,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有力的举措向执行工作现代化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