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综执)劳强催(行)字〔2024〕第03号四川新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本机关已于2024年3月28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武执劳罚决字〔2024〕03号),但你(单位)在本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相关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19000元和加处罚款19000元)合计:38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整)。缴至账户名称: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
开户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账号:0212 0203 0120 0100 11093你(单位)经本催告后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028-87036759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7栋6楼
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