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
品牌涵义
“检以致和”
2018年4月以来,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以培树“检以致和”民事检察工作品牌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基层社会治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案件。民事检察工作连续五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2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位于沱江之畔、塔山之侧、成渝之心,该院在“汉安故郡”“大千文化”“糖文化”等历史文化浸润中,深挖“民为邦本”“以人为本”“和合文化”“天下大同”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围绕“守护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护航发展”价值追求,孕育出“检以致和”民事检察品牌,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业务锤炼提升履职能力
“遇到大案要案能做到心中有数、胸中有策、手中有招,这是提升民事检察干警‘三个善于’能力的必然要求。”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勇表示。该院组建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及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民事检察品牌创建领导小组,检察长靠前指挥,牵头谋划,以“头雁效应”带动“群雁活力”。同时,聚焦“全链条”人才培养,推动建立“一人一列表”“一案一台账”“一事一清单”人才培育制度,以“调、研、学、用”推进干警业务素能建设。以“传帮带”赋能提效、“老带青”薪火相传,通过开展青年干警“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落实民事检察部门4名检察官助理跟班学习锻炼,不断提升干警学习能力、业务能力、综合能力,教育引导干警敢于办大案、上专案、攻难案,在为大局服务、为法治担当、为人民司法中履职作为,2名检察官助理成长为检察官。
近年来,市中区检察院干警办理重大、复杂案件21件,在国家级和省级平台发表调研文章、经验材料16篇;先后获得“全省民事检察业务能手”、内江市政法系统“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等省市级荣誉9人次。
以精准监督彰显公平正义
“案件背后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经济犯罪,涉案地域广、参与人数多、标的金额大,如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该院民事执行办案组检察官王帅谈起齐某某与张某、内江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一案,仍面露难色。
2018年4月,张某、岳某某不服生效民事判决,向内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审查后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省检察院审查后,将执行监督线索移送内江市检察院。同时,确定由市中区检察院具体负责调查核实工作,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分别负责协调对接同级法院,共同推进检察监督的工作方案。
“本案系刑民交叉案件,案情较为复杂。但民生无小事,再难,我们也要确保事实认定清楚,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办案组树立全面审查理念,围绕民事判决所确认的借款事实是否涉及内江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否实质受损、执行是否应当依法中止等重点问题,省市区三级检察院一体化履职,扎实展开调查,查明本案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民事裁判已生效但尚未执行完毕,法院应依法中止执行。随后,该院向同级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中止执行,获法院采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企业的财产权益,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此案于2023年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上述案例仅是市中区检察院为民司法、精准监督的一个缩影。据悉,2018年以来,该院民事检察工作连续六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2件案件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内江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以创新举措安企护民
“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让企业和企业家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舒心发展的工作目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魏勇表示,该院积极推动与区政府会签“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就营商环境共护等方面构建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格局;与工商联、经信局等单位会签《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设立“检察护企”工作联系点4个。三年来,主动上门为企业“送服务”“问需求”“做体检”4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难题、化解经营风险点30余个。
市中区检察院在注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感谢检察官帮忙,拖欠我们的工资终于支付到位了。”“终于释然了,我将重拾生活信心,真的谢谢你们啊!”市中区检察院收获了来自众多弱势群体的感谢。该院与司法局、妇联、残联等单位联合制定《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近年来,设立农民工维权检察工作站4个,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50余件,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挽回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240万余元。与白马镇法务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协作机制,设立全市首个“检护民生”检察官工作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件。与法院、市场监管局联合成立全市首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易”维权中心,接受消费者法律咨询30余人次,联合调解消费纠纷20余起,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5万余元。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下一步,市中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检以致和”民事检察品牌建设为抓手,做优“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擦亮品牌底色、文化亮色、为民本色,将检察职责、检察工作、检察文化融为一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