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最好的支持”理念,落实“三项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助推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健全工作报告机制,自觉将工作“晾出来”。坚持全面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及时全面报告法院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将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诉源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议题专题报告,积极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提请任命法官,接受人大常委会的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员额法官每年向人大作履职报告,接受询问、评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2023年以来,该院向人大报告全面工作2次,报告专项工作3次,向政协汇报工作2次,员额法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22人次,优秀和称职满意度测评达85%以上。
深化代表联络机制,主动将监督“请进来”。强化意见建议征集,加强与代表委员的面对面沟通交流,实行院长与人大代表“一对一”联络机制,定期上门走访省人大代表,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并向代表征询意见建议。开展日常性联络,常态化推送《督办联络专刊》及两级法院重点工作动态。拓宽监督联络方式,邀请代表委员调研视察、见证执行,向乡镇人大主席团“借力”,广泛组织辖区代表、群众旁听巡回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重大活动等212人次。
强化工作监督机制,切实把工作“落下去”。做好人大、政协意见建议、提案议案的转化和落实,坚持把代表评议结果纳入该院绩效管理,倒逼人大监督结果的运用落实。认真落实“三官讲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物业、环境资源保护等主题由员额法官轮流在乡镇开展法治讲座,连续三年编印典型案例宣传汇编,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宣传教育作用。共办理建议提案2件,获评2023年度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优秀集体。于畅 卢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