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鑫金斯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李明英已向我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局依法于2024年8月15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2024〕川0121工认348号)。本局经邮寄送达与你公司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2024〕川0121工认348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一楼8号窗口,联系电话:028-84935953)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2024〕川0121工认348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