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德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李富刚已向我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并于2024年9月5日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2024〕川0121工受364号)。本局经邮寄送达与你单位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2024〕川0121工受364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一楼9号窗口,联系电话:028-84935953)领取《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2024〕川0121工受364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