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誉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陈启才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高劳人仲案〔2024〕5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申请人陈启才与被申请人济南誉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兴盛路285号(广电大楼二楼),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