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近日,天府新区法院执结一起涉劳动报酬系列案件,帮助劳动者拿到报酬近12万元。
该案中,被执行人为某劳务公司,10余名农民工就职于该公司,因长期未拿到工资遂申请劳动仲裁,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某劳务公司确实暂无财产可供执行。10余名农民工多次前往天府新区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表达诉求,希望法院尽快帮忙要回工资。执行团队积极搭建调解平台,传唤某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法院与劳动者沟通工资发放问题。经调解,某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公司回款有周期,希望法院帮忙宽限时间。为平衡劳动者权益与小微企业发展存续问题,执行团队居中调解,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双方最终达成3个月的宽限期。鉴于前期某劳务公司已有拖欠行为,法院向该公司送达预处罚通知书,以此督促其按约履行。后某劳务公司收到回款,如期支付了所有农民工工资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