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利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即使重新鉴定,也与原告前期提供的鉴定结果无较大差异,要不你们再考虑一下。”近日,在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司法技术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不仅主动撤回鉴定申请,也与原告成功达成和解。
2023年5月25日,原告宁某驾驶一辆摩托车,沿108国道由广元城区方向驶往剑阁县城方向,在行驶过程中因道路右侧山体落石,宁某被山体落石砸伤。2023年11月,广元市利州区司法鉴定中心受原告委托出具鉴定意见为“宁某右侧肩胛骨骨折,误工90日,护理45日,营养45日”。
随后,宁某以广元市某局、广元市某服务中心、利州区某局对事发路段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将三单位诉至法院要求相关赔偿。
“怎么可能赔这么多,而且这个鉴定结果我们也存疑。”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利州区某局认为原告宁某提出的赔偿金过高,并对原告宁某提交的鉴定结果表示不服,随即向法院申请重新司法鉴定。在法院司法技术人员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了鉴定机构,在等待鉴定期间,司法技术人员程靖再次翻阅了原告宁某的第一次鉴定意见书。
在查阅司法鉴定相关规定后,凭借多年工作经验,程靖与被告进行沟通联系:“结果不一定能达到你们预期的效果,而且最终你们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继续坚持重新鉴定,除原有的赔偿金额,还会增加鉴定费、差旅费及住宿费,相应也会增加司法成本。”在程靖的劝导下,被告也犹豫了,就是否继续坚持鉴定表示会再考虑一下。
“我们愿意撤回鉴定申请,就是你们能不能帮忙给原告做一下工作,赔偿金额再协商一下。”被告的态度有松动。程靖知道案子有回旋的余地,立即电话联系原告宁某。宁某见被告愿意赔偿也主动降低了赔偿金额,“说实话,我也不想再做鉴定了,跑来跑去太累了,我的身体也吃不消,还要耽误工作挣钱。重点是等鉴定结果出来了,又要继续开庭审理,等我拿到赔偿金也不知道哪天去了。”
“在与原告的沟通过程中,我们发现其实原告与被告都不是很想再次鉴定,他们主要是没有打开心结心平气静地协商。”程靖表示。
在程靖一遍一遍的协调下,最终,被告主动向法院撤回了鉴定申请,也与原告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