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的生活终于恢复正常了,娃娃也开朗多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戢某某向回访的简阳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道。相比之前因家暴产生的恐惧和不安,现在的她神情明显轻松了许多。
戢某某是一起家暴案件的受害者。丈夫刘某某经常酗酒并长期殴打戢某某,戢某某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多次报警,女儿小刘也受影响性格孤僻。2020年6月,戢某某起诉离婚,刘某某签下保证书,承诺不再家暴,戢某某撤诉。但此后,刘某某仍多次实施家暴。
今年3月,依托简阳市检察院与该市妇联建立的加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动履职工作机制,市妇联向检察机关移送了戢某某被家暴案件线索。
简阳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初查核实,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走访居委会,联系妇联、学校,调取辖区派出所处警记录、刘某某资产状况,走访了解诊所治疗、戢某某家庭等情况,全面收集家暴证据和核实案件事实。经初查,戢某某长期遭受刘某某家庭暴力和虐待,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且戢某某经济状况较差,无收入、就业能力差,处于经济困难和暴力威胁的双重困境。
“他又打了我,这样的日子啥时是个头……”在检察机关调查过程中,刘某某又实施了家暴,戢某某再次报警。为防止戢某某再次遭受家暴,在征得戢某某同意后,4月11日,简阳市检察院向市法院制发了《支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决定书》,充分阐述支持的理由,得到法院采纳。为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该院会同市法院、公安、妇联、社区等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监督,于4月16日向刘某某宣告《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戢某某表达了她的离婚诉求。鉴于两人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刘某某长期实施家暴,符合离婚条件,承办检察官决定支持戢某某起诉离婚,同时考虑戢某某经济困难,还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戢某某指派援助律师。6月27日,法院判决戢某某、刘某某离婚。
离婚并不是案件的终点。独自带着女儿在外租房居住的戢某某,面临着经济、就业、女儿健康成长的现实困难。未来的生活怎么办?承办检察官及时将案件移交该院控申部门。经调查核实,控申部门认为戢某某及其女儿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发放2.83万元救助金。同时,会同简阳市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妇联、学校形成联合救助方案实施多元化救助,为戢某某提供了劳动培训,为其女儿提供了心理咨询服务。
“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公安机关在处置家庭暴力时,存在对多次家暴未进行告诫、做出家暴告诫没有通报妇联和社区等问题。”简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为更好保护当地妇女合法权益,该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向市公安局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市公安局收到建议后积极组织民警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处理家庭暴力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该院就家庭暴力突出的案发地,联合当地政府,对村干部、妇委会干部,针对性开展防范家庭暴力法治宣传工作,努力汇聚反家暴最大合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