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比普通香烟“上头”,吸一口晕乎乎昏沉沉。这不是电子烟,是穿上伪装的新型毒品依托咪酯。近日,蒲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容留他人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毒品案件,经蒲江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宣判。这也是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以来,蒲江县办理的首例依托咪酯涉毒案件。
2023年10月,周某某在自己的出租屋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电子烟被警方挡获。经鉴定,涉案电子烟烟弹检出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经依法审查,蒲江县检察院认为,周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依法向蒲江县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蒲江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周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依托咪酯是一种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不法人员常常将依托咪酯添加到香烟烟丝中或者勾兑到电子烟油内,又或者将依托咪酯制成烟弹,伪装成电子烟。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辨别并远离新型毒品,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