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利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现在当庭宣判,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被告人构成危险驾驶罪……”11日,由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4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危险驾驶案当庭宣判。
此次提起公诉的4件危险驾驶案件,控审双方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案件进行了快送、快审、快判。案件审理当庭宣判,用时不到半小时。
近年来,利州区检察院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对于数量大的危险驾驶案件实行专人办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案件集中受理、提起公诉、集中出庭支持公诉“一站式”办理模式,为案件高质效办理按下“快捷键”,在便于统一量刑尺度的同时,极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达到高质效办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