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苑广阔
据辽宁“丹东发布”消息,7月11日,针对媒体和网民反映“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时间内提前就餐”问题,丹东市元宝区纪委监委迅速组建核查组,立即开展核查。初步查明反映情况属实,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工作时间内电话未接听、提前就餐问题,现已进入问责程序。
市民遭遇消费问题,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打电话投诉举报,结果无人接听,于是当事市民干脆跑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看究竟,结果发现离下班还有将近5分钟的时间,该单位办公区域已经空无一人,工作人员都到食堂吃饭去了。此事被当事网友在网络上进行曝光以后,引发热议。
从当地纪委监委最新通报显示,该单位确实存在工作人员提前下班吃饭的问题,现在已经进入问责程序。这无疑是很有必要的,而绝非是什么小题大做。首先,从该单位保安对当事市民的回答来看,该单位工作人员提前下班,绝非是一天两天的个例,而是习惯性的做法。其次,爆料的网友赶到该单位时,是11时26分。按照规定,该单位应该是11时30分下班,显然工作人员更是提前了更多时间就到食堂吃饭了。可以想像,如果这事没人曝光没人管,恐怕该单位下班时间只会越来越早。
为什么机关单位提前下班应该被问责?一方面,上班时间不在岗,必然会让打电话咨询、投诉的群众找不着人,亲自上门办事的群众必然要吃闭门羹,本来上午就能办好的事务可能要等下午乃至下次再来才能办好,增加群众办事的各项成本。一方面,机关单位提前下班,不仅是对规章制度的漠视,本质上也是对人民群众的漠视,严重影响机关单位和公职人员的形象、信誉。事实上,这也是该事件在网络上曝光以后,众多网友对此的主要评价。
当地区委区政府表示,围绕相关问题举一反三,严肃工作纪律,查找服务群众工作当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增强勤政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造良好便民条件。这样的要求或者说整改措施,其他地方的有关部门也不妨汲取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