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大邑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联合府院多元力量,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力度,以司法之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悉,大邑县法院联合检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涉未民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大邑县反家暴联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切实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到实处。“我们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了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情况,加强案件交流、学术研讨,及时反馈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最大限度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民庭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目前,已常态化召开反家庭暴力、反校园欺凌等联席会议3次。
大邑县法院在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帮教的过程中,持续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不定期联合乡镇司法所、综治中心、派出所等召开联席会议5次,分析研判家事回访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等;对于存在潜在“民转刑”风险的案件,及时对接乡镇综治办及派出所,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共同监测风险指数。目前,共开展判后回访帮教30余次,就发现的涉诉未成年人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向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发送了4份司法建议。
此外,大邑县法院联合各部门持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开展预防和宣传工作,定期发布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事说理。同时,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及各类志愿者活动,在“六一”儿童节、家庭教育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近年来,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9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大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