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付军的申请,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宜宾广建轻钢房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担任宜宾广建轻钢房屋有限公司清算组。现就本案清算事项公告如下:宜宾广建轻钢房屋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向宜宾广建轻钢房屋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绿地中心17 层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章洋溢,联系电话: 19908015253),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有关事项,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宜宾广建轻钢房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