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应急催〔2023〕9W32号
成都紫邦物流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1月10日发出(新)应急罚〔2023〕9W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罚款缴至成都农商银行。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60号文广大厦9楼联系人:李仁忠、张绿冯 联系电话:028-83081700
成都市新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