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冉古月:
被申请人四川利妙天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内江大合创新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与二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纠纷案【(2024)内仲字第005号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二被申请人公告送达【(2024)内仲裁字第005号】《裁决书》。请二被申请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江仲裁委员会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180号(市社保局三楼)电话:0832——2026050。
特此公告。
内江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