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成武玉限拆告字〔2024〕第030号
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3号棕北停车楼第7层、8层的海悦缤纷酒店正在使用的61间客房和茶坊、锦绣路3号附1号、锦绣路3号附2号、锦绣路3号附3号、锦绣路3号附4号、锦绣路3号附6号、锦绣路3号附7号、锦绣路3号附8号、锦绣路3号附18号、锦绣路3号附19号、锦绣路3号附21号、锦绣路3号附22号、锦绣路3号附23号、锦绣路3号附27号违法建设责任人:
你(单位、个人)擅自在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3号棕北停车楼6层楼顶(即棕北停车楼第7层、8层的海悦缤纷酒店正在使用的61间客房和茶坊)、锦绣路3号附1号、在锦绣路3号附2号、锦绣路3号附3号、锦绣路3号附4号、锦绣路3号附6号、锦绣路3号附7号、锦绣路3号附8号、锦绣路3号附18号、锦绣路3号附19号、锦绣路3号附21号、锦绣路3号附22号、锦绣路3号附23号、锦绣路3号附27号修建建(构)筑物行为,不能出示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等合法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决定。
如你(单位、个人)对此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起5日内到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玉林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 系 人:梁方 李耀 联系电话:028-85539694
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