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杨)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因危害野生兰花入刑案,被告人兰某一等四人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刑罚。
审理查明,2023年1月初至3月期间,被告人兰某一、兰某二共同经营抖音花卉直播间并聘请花某担任主播,通过自行采挖及收购他人采挖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兰花“禾叶贝母兰”或“石仙桃”对外销售牟利。杨某在该直播间购买野生兰花后,在花卉市场转售牟利。案发后,办案机关对查获的野生兰花移交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青白江区法院呼吁广大群众,任何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均可触刑,野生兰花是非常珍贵的自然资源,具有丰富的文化、生态、科学、美学价值。被告人等实施非法采挖并通过网络贩卖野生兰花等行为,对当地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鉴于各被告人能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本案对被告人判处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