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欢 赵银熙)近日,北川羌族自治县法院在办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梁某与池某某婚内育有两个女儿,梁某曾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便外出打工,池某某带着两个女儿回到广东娘家生活。其间,双方就抚养费发生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婚姻状况和未成年子女生活近况,承办法官邀请了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调解员共同对该案进行调解,并当庭向梁某和池某某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教育引导双方提升责任意识,在处理婚姻纠纷时,多关注子女的情感需求,理性沟通、协调解决,切勿因为成年人的冲突给孩子造成伤害。在法官及调解员明法释理的耐心劝说下,梁某当即表示,会履行为人父母的抚养义务,当好合格家长,确保子女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