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更清)8日,炉霍县检察院聚焦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充分把握《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定义及内涵,组织举办第二期“红炉检智·检察讲堂”。
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豪杰以正确理解和科学应用新修订《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题,逐一讲解考核指标、中性指标和通报值指标的分类和内涵,并围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整体变化情况、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及相关案卡填录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分享了七条办案经验。
炉霍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熊阳表示,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引导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高质量办案的“风向标”和“指挥棒”。全体干警务必深入学习和把握指标的内涵和定义,做到“了如指掌”和“心中有数”;统筹“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切实将案件质量评价主要指标转化为检察“新质生产力”,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