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领域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形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合力,近日,成都市双流区法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召开消防工作执法司法联动工作会议,寻求建立联动机制。
会上,双流区法院民一庭负责人朱成均通报了近五年火灾事故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和事故反映的社会治理短板及源头管控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及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通报了近年来双流区火灾事故数量、特点及典型事例。受邀企业代表分别围绕所涉产业特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展开交流。随后,双流区法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消防工作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会上发布了《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火灾事故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3年)》(以下简称《白皮书》)。该《白皮书》总结梳理了2019年以来,双流区法院已受理的33件因火灾事故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这些案件呈现出以下基本特点:企业占比较大,遭受财产损失严重;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火灾事故发生地集中在西航港、东升等街道。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命脉。《白皮书》总结出法院审理火灾事故案件中发现的四个主要问题:一是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缺乏;二是厂房使用管理混乱,责任主体认定困难;三是涉诉企业风险承担能力弱,事故损失巨大;四是个人防火安全意识淡薄,不慎引发火灾。
双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耀林表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需要多方联动协同配合。一是要把握根本之道,市场主体应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依法生产经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配齐消防设施设备。二是要紧盯关键之处,政府主管部门需加强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充分治理事故源头。三是要抓好保障之要,司法部门应通过具体案件审理传递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理念,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实现定分止争,通过法治宣传、以案说法等形式确保警钟长鸣。同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步,双流区法院将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建协作平台,以化解消防及安全生产风险,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信息、经验、成果、技术共享,将共建合作落到实处。
朱成均 鲁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