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被执行人入住重庆市渝北区某五星级高档酒店并且开着高档汽车!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执行110”在重庆市渝中区法院的协助下,不到24小时就将被执行人挡获。据了解,这是成都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和重庆第五中院自今年3月签订合作协议以来的首次正式联合执法。
一声警铃出任务
3月27日10时许,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该院管辖的某执行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报警,称经其多次寻觅发现了涉案被执行人刘某某行踪,现入住重庆市渝北区某五星级高档酒店并且开着高档汽车。
接警后,“执行110”指挥中心第一时间与该案承办法官进行信息核查、违法行为处置措施的研判,赓即报请院领导启动司法惩戒程序,同时向成都中院汇报并提请启动“成渝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联动机制”。
3月27日12时许,武侯区法院“执行110”警务团队整装出发,历经4个小时车程赶到重庆市渝中区法院,两地警力在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统筹和布置下,迅速汇合成立了联合行动小组,进行案情分析和风险研判,制定了详细的行动计划。
16时许,武侯区法院两名法警到达重庆渝北某酒店,但被执行人刘某某已于15时许驾车离开了酒店。经过摸排,发现被执行人还未办理退房手续,为避免打草惊蛇,联合行动小组决定等次日清晨分三组同时展开行动,分别对被执行人入住的房间、酒店监控室、被执行人驾驶车辆进行蹲守。
第二天上午,被执行人刘某某在酒店停车场再次现身,在其走到驾驶的丰田牌“陆地巡洋舰”车辆前方时,成渝两地法警一举将刘某某挡获。查清案件基本事实后,武侯区法院“执行110”警务团队立即向法院院长提请,决定对刘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一项机制增效率
成渝两地法院警队精准把握服务保障双城经济圈建设的着力点,积极开展两地司法警务合作,并签署了《司法警察工作合作协议》,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同互助,达到了“1+1>2”的实际效果。
本次异地执行,是成都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和重庆第五中院自今年3月签订合作协议以来的首次正式联合执法。根据《司法警察工作合作协议》,成渝两地司法警务联动简化了相互调警流程,缩小了调警审批时间,将以往的跨省异地调警时间由平均的2天直接缩短到了3个小时(手续完善的情况下),极大地提升和保障了成渝两地审执工作效率,也为成都市“执行110”工作构建大执行格局、“执行110警务一张网”探索出了新的快速响应模式。
据介绍,本次行动从接到报警到最终挡获被执行人,用时不到24小时,这在以往的跨省异地执行工作中几乎不可能实现。它体现了成都市两级法院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内协外联办案效能的信心和成果,展现了成渝两地法院、市区两级警队对于藐视法律,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经传唤拒不到庭、拒不如实申报个人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