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检察官向当事人释法说理
“感谢检察院帮我解决了困扰20年的婚姻登记问题,我终于可以正常地生活了。”近日,宜宾市南溪区男子冯某某得知自己20年的虚假婚姻被依法撤销后,专门给南溪区检察院送去锦旗。为破解冯某某长达20年的虚假婚姻困局,南溪区检察院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方式,协同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实质性化解了这起婚姻登记行政争议。
突然消失的妻子
2004年8月,当事人冯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子王某某,在媒人的撮合和家人的催促下,二人认识后不久便前往镇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冯某某也按照约定向王某某付了4000元彩礼。
登记结婚后不久,王某某称要独自回娘家几天,从此消失踪迹,至今仍杳无音讯。
因王某某未留下联系方式,也未曾告知娘家地址,冯某某无法与其联系。“冯某某平时忠厚淳朴,主要靠务农维持生计,同时要照顾卧病在床的母亲,起初几年,冯某某并未重视这件事。”据村干部介绍,随着年龄的增长,冯某某开始意识到“已婚”的身份将导致他无法重新进行婚姻登记,遂四处求助。
被封死的离婚路
后来,冯某某在法律工作者的帮助下咨询了相关部门。经查询,王某某当年使用了虚假身份信息与冯某某办理结婚登记,且未提供户籍证明。冯某某与王某某的婚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想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却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无奈之下,冯某某欲通过民事起诉的方式离婚。但王某某虚假的身份信息在法律上属于不明确的被告,不符合起诉条件;如果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20年前的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又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法院无法受理。
冯某某的离婚“路”似乎被封死了。2021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出台《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为该类纠纷指明了路径。根据《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主动撤销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认定情况、监督情况,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民政部门依法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解开困局的行动
今年3月4日,冯某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南溪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依法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调查核实,会同民政部门、法律工作者走访案件当事人,所在镇、村领导干部及街坊邻居,调取婚姻登记档案资料、派出所相关证明、文书等,查明王某某用以结婚登记的身份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均系虚假材料。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某某以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方式进行了婚姻登记,且当年该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存在明显瑕疵,应当予以撤销。
3月20日,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化检务公开,南溪区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镇政府、民政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争议化解等方面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人员一致认为:应当撤销该婚姻登记行政行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南溪区检察院结合听证意见,向区民政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目前,区民政局已依法撤销了该婚姻登记。
据了解,该案系南溪区首例通过检察建议实质性化解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件。为促进类案高质效办理,推动府检联动,南溪区检察院与区民政局就会签《关于建立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建立线索移送、协同调查核实、会商交流、日常联络、检察建议反馈等机制,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区民政局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责,双方加强协作,共同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邓晧 唐诗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