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植桃(公民身份号码:513124199106035712)、戴江(公民身份号码:511123198304215973):
本委受理贾德清等5人与你等追索工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西市劳人仲案〔2023〕820-824号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中建伟诚集团有限公司自裁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贾德清、贾得兵、刘显国、郑世彪、许正富工资分别为9037元、6550元、7112元、5098元、4455元;四川蜀道顺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植桃、戴江对支付上述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你于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决定书(四川省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仲裁院),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