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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黄会权与你单位因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德劳人仲案〔2024〕2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同意申请人之申请,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2.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拾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88572.5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伍佰柒拾贰元伍角)。
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德昌县德州街道果园北路55号(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办公室,联系电话:0834-6898132)。
特此公告。
德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