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航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杨某某,通过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促使其主动兑现6.6万元案款。
2021年5月17日,因杨某某拒不履行两份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拒不返还借款1.2万元和不当得利钱款8万元,朱某某向资阳市雁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未找到被执行人杨某某的下落,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得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1月17日,朱某某了解到杨某某在某县开了一家足浴店,立即告知了案件承办法官。1月18日,执行干警前往杨某某所在地,将其拘传回法院。
面对穿着华丽、戴着各种金首饰的杨某某,承办法官当即检查了其微信钱包的流水记录,发现其每月流水高达几千元。对此,承办法官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义务,但杨某某无动于衷。鉴于杨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杨某某被送拘后,拘留所民警对其进行教育,督促其履行义务。承办法官积极与杨某某及其家属耐心沟通,最终促使涉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由杨某某一次性返还朱某某6.6万元,朱某某同意两起执行案件均履行完毕结案。1月22日,在承办法官与拘留所民警的见证下,杨某某向朱某某当场返还6.6万元现金。“感谢法官,困扰我多年的心病终于解决了。”朱某某向承办法官真诚地说。